指导意见指出,移民安置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涉及面广、*策性强,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。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移民*策贯彻落实,关系到移民群众切身利益,关系到工程顺利建设,关系到区域社会和谐稳定。随着经济社会和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,水利建设任务更加繁重,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占水利工程投资比重越来越高,移民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,移民安置任务更加艰巨。加强移民安置管理,切实提高移民安置管理能力和水平,确保移民妥善安置,是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,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,是推进水利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。因此,必须把加强移民安置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抓紧抓好。
指导意见要求,加强移民安置管理要以保护移民合法权益、促进水利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坚持以人为本,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移民安置的关系,做到工程建设管理与移民安置管理并重,让水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;坚持群众路线,广泛听取移民群众意见,尊重移民群众意愿,确保移民安置规划合理可行;坚持依法管理,完善移民安置工作机制,权力下放,监管跟进,做到简化审批和加强管理同步推进。
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11项重点任务。一是扎实做好实物调查工作;二是加强移民安置前期工作;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;四是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协议签订;五是严格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;六是加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;七是认真开展移民安置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;八是强化移民安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;九是严格履行移民安置验收程序;十是积极开展移民安置后评价试点工作;十一是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移民信访工作。同时,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协调配合、加强理论研究、加强能力建设等4项保障措施。
下一步,水利部将积极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,全面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,建立权责明确、部门协调、保障有力、监管有效、工作顺畅的移民安置工作新格局,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,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